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的话 用人单位和招聘单位不同 该告谁-甘洪博律师|法行宝
2026-04-24 劳动纠纷

在员工申请劳动仲裁,但用人单位和招聘单位不同的情况下,一般应告实际用人单位,但具体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以下是从不同角度进行的分析:

  1. 劳动关系认定是关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因此,确定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是申请劳动仲裁的首要步骤。
    • 在实践中,招聘单位可能只是负责招聘流程,而实际用人单位才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提供劳动条件等主体。因此,一般情况下,员工应告实际用人单位。
  2. 特殊情况下的责任主体:

    • 如果招聘单位与实际用人单位存在关联关系,如母公司与子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等,且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明确表示或暗示其将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实际却未履行相关义务,那么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也可以考虑将招聘单位列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以更全面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 另外,如果招聘单位存在欺诈行为,如虚构用人单位信息、骗取劳动者信任等,导致劳动者与实际不存在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那么招聘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直接告招聘单位。
  3. 实际操作建议:

    • 在申请劳动仲裁前,劳动者应尽可能收集与劳动关系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与实际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 如果对用人单位和招聘单位的关系存在疑问,或者不确定应该告谁,劳动者可以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
    •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应明确自己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

举例说明: 假设劳动者A通过招聘单位B的招聘流程,被安排到实际用人单位C工作。但A与C未签订劳动合同,且C未支付A工资。在这种情况下,A应首先收集与C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然后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告实际用人单位C。如果B在招聘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或明确表示将作为用人单位与A建立劳动关系,但实际未履行相关义务,A也可以考虑将B列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

总结与建议: 在员工申请劳动仲裁,但用人单位和招聘单位不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应首先确定与自己存在劳动关系的实际用人单位,并告该单位。如果招聘单位存在特殊情况或欺诈行为,劳动者也可以考虑将招聘单位列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在申请劳动仲裁前,劳动者应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并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如果你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指导,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