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表是否可以让亲属领取”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在受伤职工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难以亲自办理的情况下,工伤职工的近亲属,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都可以代为领取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
具体来说,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主要包括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以及工伤职工的近亲属(在职工难以亲自办理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日内有首要申报义务,而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的申请时限则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其中,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详细填写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如果工伤职工因伤势严重或其他原因无法亲自领取和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其近亲属可以代为办理。在代为办理时,近亲属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明以及与工伤职工的关系证明,以便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此外,我还想提醒您,工伤认定有时限要求,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申请,以免因超过时限而导致无法认定为工伤及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一定时限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以及用人单位。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