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有哪些权利-王仝菲律师|法行宝
2026-04-24 经济纠纷

抵押权人主要享有以下几项权利:

  1. 优先受偿权:

    • 这是抵押权人最核心的权利。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变价后的价款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受偿。例如,若债务人同时欠抵押权人和其他债权人款项,且抵押物价值足够覆盖债务,那么抵押权人将首先获得清偿,剩余部分才会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2. 抵押物保全权:

    • 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保持抵押物的完好,防止其价值减少。如果抵押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比如,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擅自对抵押物进行改造或拆除,导致抵押物价值降低,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或提供其他担保。
  3. 抵押物孳息收取权:

    • 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有权收取抵押物产生的天然孳息或法定孳息。天然孳息如树木的果实、牲畜的幼崽等;法定孳息如租金、利息等。但抵押权人收取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4. 抵押物处分权:

    • 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抵押权人有权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协议不成,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例如,债务到期未偿还,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无法就抵押物的处置达成一致,抵押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
  5. 物上请求权:

    • 当抵押物受到侵害或者有受到侵害的危险时,抵押权人有权行使物上请求权,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消除危险等。比如,第三人非法占用抵押物,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其返还。

在行使这些权利时,抵押权人也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抵押权人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行使权利,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或除斥期间而丧失权利。
  • 抵押权人在行使权利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权利损害抵押人或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 如果抵押物上存在多个抵押权,抵押权人应当按照抵押权的登记顺序或债权比例受偿。

若您在抵押担保方面遇到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