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小车司机撞伤人负全责时,医院治疗费2万是否全部由保险公司赔偿,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保险类型、保额以及是否存在免赔情形等因素。具体分析如下:
若司机购买了足额的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且治疗费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商业保险合同约定,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有责情况下),超出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约定赔付。若2万元治疗费未超出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的总保额,且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如合理医疗费用、必要治疗项目等),则保险公司应全额赔偿。
例外情形:若治疗费中包含非医保用药、过度医疗等保险公司拒赔项目,或存在免责条款(如酒驾、逃逸等),则超出部分需由司机自行承担。
若保险保额不足或未购买商业三者险
若交强险赔付后仍有余额(如治疗费2万,交强险赔1.8万,剩余0.2万),且司机未购买商业三者险或商业险保额不足,则剩余部分需由司机自行赔偿。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213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先由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险赔偿,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司机)赔偿。
若存在保险免赔情形
若司机存在酒驾、无证驾驶、逃逸等违法行为,或治疗费存在不合理部分(如非必要手术、高价进口药等),保险公司可能依据合同约定拒赔或部分拒赔。此时,拒赔部分需由司机承担。
建议:受害方可要求司机或保险公司提供拒赔依据,若对拒赔有异议,可通过诉讼解决。
总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