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没有按时给员工续保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从劳动合同法角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企业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若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未按时续保,即使因系统延迟、操作疏忽等非主观故意原因导致,仍构成违法。例如,员工在续保空档期发生工伤,企业需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责任。
从社会保险法角度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若企业存在故意隐瞒、伪造材料等行为,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从员工权益保护角度
未按时续保直接影响员工权益:
建议:企业应建立社保缴纳预警机制,提前15日核对员工社保状态,避免因操作疏忽导致违法。若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续保,需及时与员工沟通并补缴,同时保留书面记录(如员工签字确认的补缴承诺书)。员工若发现企业未按时续保,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