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可以和罚款一起扣吗-赵亮华律师|法行宝
2026-04-21 劳动纠纷

绩效工资与罚款能否同时扣除需分情况讨论,具体结论如下:

  1. 若罚款属于合法合规的处罚措施,且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明确约定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合同约定要求赔偿,并从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合法性前提:罚款需基于劳动者过错(如严重失职、违规操作等),且用人单位需举证损失与劳动者行为的因果关系。
    • 程序要求:规章制度需经民主程序制定(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公示,劳动者需签字确认知晓条款。
    • 操作限制:若绩效工资属于固定组成部分(如基本工资的30%),则扣除需受上述比例限制;若绩效工资本身为浮动奖励(如与业绩挂钩的奖金),则可能不受比例限制,但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 若罚款缺乏法律依据或程序违法

    • 无效情形:用人单位无行政处罚权,若以“罚款”名义随意扣减工资(如迟到扣款超过合理范围、未达标直接扣绩效等),可能被认定为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 风险点:即使合同或制度中约定了罚款条款,若未满足民主程序、公示告知等条件,仍可能被仲裁或法院认定为无效。
  3. 绩效工资的性质影响扣除合法性

    • 固定绩效:若绩效工资属于劳动者应得工资的组成部分(如每月固定发放的绩效基数),则扣除需受《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限制。
    • 浮动绩效:若绩效工资完全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如销售提成、项目奖金),用人单位可根据合法制定的考核制度调整发放金额,但需确保考核标准客观、透明,且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

建议:

  • 用人单位应避免使用“罚款”表述,可改为“绩效扣减”或“损失赔偿”,并确保依据充分、程序合法;
  • 劳动者若对扣除有异议,可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及依据,并通过劳动监察投诉或仲裁维权。

如有具体案例或合同条款需要分析,可直接向我提供细节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