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按时发放工资,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后,公司可能需承担的赔偿或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补发工资及利息
公司需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可能需支付利息(具体以地方规定为准)。例如,《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需按日加付万分之五的赔偿金;其他地区可能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经济补偿金(若符合法定情形)
若公司拖欠工资导致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如员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离职),公司需按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加付赔偿金(需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若公司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后仍不支付,需按应付金额的50%-100%加付赔偿金。但实践中,员工需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行政部门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后,仲裁或诉讼中才可能支持该赔偿。
其他潜在责任
操作建议:
提示:若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拖欠工资,需符合法定程序(如经工会或职工代表同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否则仍属违法。如有具体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可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