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员工因个人原因与单位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后,一般情况下不能再就劳动合同的解除本身找单位主张权利,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以找单位。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正常解除情况
当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该协议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双方已经就劳动合同的解除达成了一致意见,员工不能再随意反悔或就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行为本身向单位主张额外的权利,比如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等。
例如,小李因为想要去其他城市发展,主动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公司签订了解除协议,协议中明确双方劳动关系自某日起解除,且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小李之后就不能再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赔偿。
特殊可找单位的情况
- 单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如果单位在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行为,导致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协议,那么该协议是可以被撤销的。员工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协议。一旦协议被撤销,就视为双方未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主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比如,单位为了逃避支付经济补偿,欺骗员工说如果不签订解除协议,就会克扣其工资、奖金等,员工在受到欺骗的情况下签订了协议,之后发现真相,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撤销协议。
- 单位未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
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约定了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工资结算等义务,但单位未按照协议履行,员工可以依据协议的约定,要求单位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单位拒绝履行,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款项。
例如,协议中约定单位应在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后15日内支付经济补偿5000元,但单位在员工办理完手续后一直未支付,员工就可以通过仲裁途径要求单位支付这5000元经济补偿。
- 发现签订协议时未知的权益受损情况
在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后,如果员工发现自己在签订协议时并不知晓单位存在一些违法行为,导致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也可以找单位主张权利。比如,员工在离职后发现自己在职期间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虽然已经签订了解除协议,但员工仍然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员工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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