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否可以由父母近亲属同时担任”的问题,这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监护人的相关规定,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对于这两类人群,监护人的确定原则有所不同,但都遵循一定的顺序和规则。
对于未成年子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这是首要且默认的监护关系。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那么监护人的顺序依次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监护人的顺序依次为: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关于您的问题:
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未成年人:
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成年人:
总结: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否可以由父母近亲属同时担任,取决于具体的法律顺序、家庭情况以及监护能力。在大多数情况下,父母是首选监护人,但如果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近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可能同时担任监护人的。不过,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确保监护人的确定符合法律程序,并且能够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