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告知上诉法院。在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中,若两位被上诉人中有一人死亡,根据不同情况,处理方式及告知上诉法院的必要性如下:
若案件需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五十三条,一方当事人死亡,需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法院应裁定中止诉讼。此时,您作为上诉人或另一被上诉人,必须及时告知上诉法院被上诉人死亡的事实,并提交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法院将依法通知死者继承人参加诉讼,或根据继承人意见终结诉讼。
若案件不涉及继承人权利义务(如纯粹身份关系诉讼)
若诉讼标的与死者继承人无直接利害关系(如离婚诉讼中一方死亡),法院应裁定终结诉讼。此时同样需立即告知上诉法院,并提供相关证据(如死亡证明),以便法院及时作出终结裁定,避免程序空转。
若死者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
若死者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诉讼权利,法院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五十四条裁定终结诉讼。您仍需主动向上诉法院提交死者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权利的证明(如公证文书、继承人声明等),推动程序终结。
实务建议:
法律依据:
如有进一步疑问(如具体程序操作、证据准备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案件细节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