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决定书找谁拿-李悦律师|法行宝
2026-04-13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询问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找谁拿”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工伤认定决定书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通常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出申请。

接下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进行审核。如果申请材料符合要求,且属于该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决定受理,并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之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些时间。

在调查核实完成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这个决定书会明确载明用人单位全称、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受伤害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断时间或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依据、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以及作出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等信息。

最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因此,您可以直接从受理您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那里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