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受伤后继续来公司上班后面觉得不想上了 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赔偿当初的-刘世吉律师|法行宝
2026-04-13 劳动纠纷

结论:员工受伤后继续来公司上班,后面觉得不想上了并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及赔偿工伤相关费用,这一情况需要分步骤、分情况来处理。首先,员工不能直接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以此作为获得赔偿的前提,而是应当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依据法定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其次,关于工伤赔偿,员工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但这与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两个独立的法律问题。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1. 协商解除:

    • 员工可以与公司就解除劳动合同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可以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并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经济补偿等事项。
    • 在此情况下,员工获得的经济补偿可能包括工伤赔偿(如果工伤尚未处理完毕)以及根据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计算的经济补偿金。
  2. 员工单方解除: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即可。
    • 但这种情况下,员工通常不能直接获得工伤赔偿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对价”,工伤赔偿需要依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另行主张。
  3. 公司单方解除:

    • 如果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通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 但在此情况下,如果员工之前已发生工伤,公司仍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这与劳动合同的解除无关。

二、工伤赔偿

  1. 工伤认定:

    • 员工受伤后,应首先进行工伤认定。如果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员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劳动能力鉴定:

    • 工伤认定后,员工可能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等。
  3. 工伤待遇:

    • 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员工有权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 这些待遇的支付与劳动合同的解除无关,即使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也有权依法获得这些待遇。

三、综合建议

  1. 与公司协商:

    • 建议员工首先与公司就解除劳动合同和工伤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2. 依法维权:

    • 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注意时效:

    • 员工在主张工伤赔偿时,应注意相关时效问题,如工伤认定申请的时效、劳动能力鉴定的时效以及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等。

四、示例说明

假设员工因工作受伤,经治疗后继续上班,但后来觉得工作不适合自己,想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工伤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

  • 首先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明确工伤赔偿的金额和支付方式;
  • 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伤赔偿;
  • 同时,员工也可以根据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如未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等)来主张经济补偿金或其他赔偿。

总之,员工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权。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