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做合作协议开发票违法吗-刘亘煜律师|法行宝
2026-04-13 经济纠纷

公司没做合作协议但开发票的行为是否违法,需分情况讨论:

  1. 若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合作关系,仅未签订书面合作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书面合同并非合作关系的唯一形式,口头约定或实际履行行为均可成立合同关系。若公司已实际提供服务/商品,且对方接受并支付款项,此时开具发票属于履行纳税义务的合法行为,不违法。但需注意:

    • 缺乏书面协议可能导致双方权利义务模糊(如付款时间、违约责任等),易引发纠纷;
    • 税务机关可能要求补充证明材料(如交易流水、沟通记录等)以核实业务真实性。
  2. 若双方无实际合作关系,虚构业务开发票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若公司虚构交易背景、伪造合作事实开具发票,属于违法行为,可能面临:

    • 税务处罚: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可处1万-5万元);
    • 刑事风险:若虚开发票税款数额较大(如虚开税款1万元以上),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的虚开发票罪,最高可处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建议:

  • 无论交易金额大小,均应签订书面合作协议明确权责,避免后续纠纷;
  • 开发票必须以真实交易为基础,保留合同、物流、付款等证据链;
  • 若发现对方要求虚开发票,应坚决拒绝并保留证据,必要时向税务机关举报。

如有具体业务场景或证据材料,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我会结合细节分析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