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做合作协议但开发票的行为是否违法,需分情况讨论:
若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合作关系,仅未签订书面合作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书面合同并非合作关系的唯一形式,口头约定或实际履行行为均可成立合同关系。若公司已实际提供服务/商品,且对方接受并支付款项,此时开具发票属于履行纳税义务的合法行为,不违法。但需注意:
若双方无实际合作关系,虚构业务开发票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若公司虚构交易背景、伪造合作事实开具发票,属于违法行为,可能面临:
建议:
如有具体业务场景或证据材料,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我会结合细节分析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