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食物中毒或者死亡者 应接受什么刑事-张磊律师|法行宝
2026-04-12 刑事辩护

造成食物中毒或者死亡者,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涉及不同的刑事罪名,主要包括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以下是对这两个罪名的详细解释:

  1.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 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构成此罪。
    • 适用情形:如果食物中毒或死亡是由于食品中存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物质,如细菌超标、农药残留超标等,且这些物质足以导致严重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那么相关责任人可能构成此罪。
    • 法律后果: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构成此罪。
    • 适用情形:如果食物中毒或死亡是由于食品中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如工业添加剂、有毒化学物质等,那么相关责任人可能构成此罪。此罪名的成立不要求实际造成严重后果,只要行为具有危险性即可。
    • 法律后果: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即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具体案件中,如何定罪量刑还需考虑以下因素:

  • 主观故意:行为人是否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仍故意生产、销售。
  • 客观行为:行为人是否实施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
  • 危害后果:食物中毒或死亡的具体人数、严重程度等。
  • 其他情节:如行为人的认罪态度、是否积极赔偿损失等。

建议:

  •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此类案件,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调查。
  •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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