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父母亲有三个子女,三个子女是否应该都有他们的监护权”的问题,这涉及到我国法律对于监护权的规定。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这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种监护职责一直延续到子女成年后终止。因此,在父母健在且具备监护能力的情况下,三个子女的监护权首先归属于父母,而不是子女之间共享或分配。
接下来,我们考虑一些特殊情况。如果父母因为某种原因(如死亡、没有监护能力或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无法继续履行监护职责,那么监护权会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转移给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这些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在您提到的情境中,如果父母都健在且具备监护能力,那么三个子女并不直接拥有监护权。监护权仍然归属于父母。然而,如果父母因为某种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那么监护权会按照上述顺序转移给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三个子女都已经成年且具备监护能力,并且他们愿意并适合担任监护人,那么他们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程序来确定具体的监护安排。但这种情况并不意味着三个子女“应该”都有监护权,而是取决于他们的实际情况和法律程序的结果。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监护权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它涉及到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因此,在确定监护人时,必须充分考虑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和最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
综上所述,三个子女并不直接因为他们是父母的子女而拥有监护权。监护权的归属取决于父母的监护能力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因素。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监护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