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社保没有误工费吗合法吗”这一问题,需要分情况来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社保中的工伤保险并不直接包含“误工费”这一项目。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当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这部分费用是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的。这实际上是一种对职工因工伤导致的收入损失的补偿,虽然名称上不是“误工费”,但实质上起到了类似的作用。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另一种情况,即非工伤导致的误工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受害人能够证明其因伤害导致误工,且在受到侵害前实际在正常工作并能够取得固定收入,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受害人是有权要求侵权方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的,这部分费用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误工费”。这一规定并不完全以年龄为界限,即使是年满60周岁的劳动者,只要能证明其仍从事劳动且因伤害导致误工,也有权主张误工费。
至于您提到的“合法吗”这一问题,无论是工伤保险中的停工留薪期待遇,还是民法典中关于误工费的规定,都是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社保中没有直接称为“误工费”的项目,但通过其他方式(如停工留薪期待遇)对职工的收入损失进行了补偿,同时民法典也规定了非工伤情况下的误工费赔偿,这些都是合法的。
综上所述,社保中的工伤保险并不直接包含误工费,但通过停工留薪期待遇等方式对职工的收入损失进行了补偿;在非工伤情况下,受害人也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主张误工费。希望这一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