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刑事案件的专票可以抵扣吗-张运律师|法行宝
2026-04-09 刑事辩护

公司涉及刑事案件时,专票能否抵扣需分情况讨论,核心结论如下:

  1. 若公司未被认定存在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且业务真实合法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只有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情形的进项税额才不得抵扣。若公司因刑事案件被调查,但最终未被认定存在虚开发票、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且相关业务真实发生、专票符合抵扣条件(如取得合法有效凭证、业务与生产经营相关等),则仍可正常抵扣进项税额。

  2. 若公司被认定存在虚开发票、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 行政层面:税务机关会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对虚开发票行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此时,虚开发票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的需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 刑事层面:若公司因虚开发票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不仅需承担刑事责任,税务处理上也会被认定为“非法取得发票”,相关进项税额永久丧失抵扣资格,且可能面临更严厉的税务处罚。
  3. 若专票涉及“走逃(失联)企业”或“异常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若开票方被认定为“走逃(失联)企业”,或专票被列为“异常凭证”,受票方需暂停抵扣进项税额。若后续经核实业务真实,可重新抵扣;若无法证实业务合法性,则不得抵扣,已抵扣的需转出。

实务建议:

  • 公司应立即自查专票对应的业务真实性,保留合同、付款凭证、物流单据等证据,证明业务合法性。
  • 若被税务机关要求作进项转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 刑事案件中,建议同步委托税务律师介入,与公安机关、税务机关沟通,避免行政处罚与刑事责任叠加。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案件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