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 一方既有合同解除情形又有合同无效情形怎么提诉请-程亚律师|法行宝
2026-04-07 合同纠纷

在诉讼中,当一方既有合同解除情形又有合同无效情形时,原告可以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诉讼目的,选择以下一种或两种诉请方式提出主张,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审理和判断:

  1. 选择主张合同无效
    如果合同存在《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例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等),原告可以直接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适用情形:合同效力是案件核心争议,且无效情形明确、无争议时,优先选择此路径。

  2. 选择主张合同解除
    如果合同本身有效,但存在法定或约定解除事由(例如:一方根本违约、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原告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履行的部分可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要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适用情形:合同效力无争议,但因对方违约或情势变更需提前终止合同关系时,选择此路径。

  3. 同时主张合同无效和解除(需分案由或阶段处理)
    若原告对合同效力存疑(例如:部分条款可能无效,但整体效力需法院判断),且同时存在解除事由,可在诉讼中提出双重主张,但需注意:

    • 程序上:法院通常先审查合同效力。若确认无效,则不再审理解除问题;若认定有效,再审查是否符合解除条件。
    • 策略上:为避免诉请冲突,可明确以“合同无效”为第一诉求,备选“若合同有效则请求解除”作为补充,或分案由分别主张(如先确认无效,再另案主张返还财产)。
      适用情形:合同效力与解除事由均存在重大争议,需法院全面审查时采用。

实务建议:

  • 优先明确核心诉求:根据证据充分性、诉讼成本和目的,选择最有利于己方的路径。例如,若合同无效证据确凿,直接主张无效可简化程序;若解除事由更易证明,则优先主张解除。
  • 注意诉请的逻辑一致性:避免同时主张“合同有效并解除”与“合同无效”,否则可能因诉请矛盾被法院驳回。可通过分阶段主张或备位诉请(如“主请求确认无效,备请求解除”)解决。
  • 准备充分证据:无论选择哪种路径,均需提供证据证明合同效力状态(如无效情形)或解除事由(如违约行为),并说明选择该路径的法律依据(如《民法典》第153条、第562-563条)。

示例:
若甲与乙签订的合同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乙已履行部分义务,甲可诉请:

  1. 确认合同无效;
  2. 判令乙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如货款);
  3. 判令乙赔偿因无效造成的损失(如利息损失)。

若合同有效但乙迟延交货导致甲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甲可诉请:

  1. 解除合同;
  2. 判令乙返还已支付的货款;
  3. 判令乙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如另行采购的差价)。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或证据情况,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案情提供更精准的诉讼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