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劳动争议仲裁后又诉讼判决后,一般不可以就未仲裁的争议再进行仲裁,但存在特定例外情形。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一般原则:仲裁前置与一事不再理
仲裁前置原则:
-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一般需要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原则体现了仲裁前置的要求,即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一事不再理原则:
- 在民事诉讼中,一事不再理原则是一个基本原则,它指的是对于已经经过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再次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劳动争议案件,即一旦案件经过仲裁和诉讼程序并作出最终判决,当事人通常不得再次就同一争议提起仲裁或诉讼。
二、特定例外情形
尽管存在仲裁前置和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当事人可能仍有权就未仲裁的争议提起仲裁或诉讼。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新发现的争议事项:
- 如果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发现了新的争议事项,且这些事项与之前的仲裁或诉讼事项不相关或未涉及,那么当事人可以就这些新事项提起仲裁或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新事项必须是在仲裁或诉讼程序结束后才发现的,且必须与之前的争议事项有明确的区分。
仲裁裁决或诉讼判决被撤销或变更:
- 如果仲裁裁决或诉讼判决被法院撤销或变更,且撤销或变更的原因与未仲裁的争议事项有关,那么当事人可能有权就这些未仲裁的争议事项重新提起仲裁或诉讼。但这种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具体分析撤销或变更的原因以及未仲裁争议事项与撤销或变更原因之间的关联性。
当事人达成新的仲裁协议:
- 如果当事人在仲裁或诉讼程序结束后达成了新的仲裁协议,且该协议明确约定了就未仲裁的争议事项进行仲裁,那么当事人可以根据该协议提起仲裁。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新的仲裁协议必须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法律建议
仔细审查仲裁裁决和诉讼判决:
- 在考虑是否就未仲裁的争议事项提起仲裁或诉讼前,当事人应仔细审查之前的仲裁裁决和诉讼判决,确保这些裁决和判决已经涵盖了所有相关争议事项,且没有遗漏或错误。
咨询专业律师:
- 由于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程序要求,当事人在考虑是否提起仲裁或诉讼前,应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建议和指导,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过,在这里你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注意时效问题:
- 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和诉讼都有时效限制。当事人在考虑提起仲裁或诉讼时,应注意时效问题,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或起诉。
综上所述,劳动争议仲裁后又诉讼判决后,一般不可以就未仲裁的争议再进行仲裁。但在特定例外情形下,如新发现的争议事项、仲裁裁决或诉讼判决被撤销或变更、当事人达成新的仲裁协议等,当事人可能仍有权提起仲裁或诉讼。因此,在具体情况下,当事人应仔细审查相关裁决和判决,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做出明智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