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里没投票的票数一般怎么计算 这种情况会影响决议通过吗 有什么相关规-张宏伟律师|法行宝
2026-04-04 房产纠纷

核心结论:业主大会中未投票的票数计算方式及对决议的影响,需结合《民法典》及地方性法规综合判断,通常分为“视为同意多数意见”和“视为弃权”两种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 未投票票数的计算规则

根据《民法典》第278条及《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大会决议需满足“双过半”或“双三分之二”条件(具体比例依决议事项而定)。对于未投票的票数,实践中存在两种处理方式:

  • 视为同意多数意见:部分地方性法规(如《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未参与投票的业主,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例如,若决议需“双过半”,已投票中同意票占60%,未投票票数将自动归入同意票,使同意比例进一步升高。
  • 视为弃权:若地方性法规未明确规定,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明确约定“未投票视为弃权”,则未投票票数不纳入任何一方,仅计算实际投票数是否达到法定比例。例如,总业主100人,实际投票40人,若需“双过半”,则需至少21人同意;若同意票为25人,则决议通过,未投票的60人不影响结果。

建议:需查阅当地物业管理条例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认具体计算方式。

2. 未投票对决议通过的影响

未投票是否影响决议,取决于以下因素:

  • 法定比例要求:若决议需“双过半”(如选聘物业),且实际投票数已达法定比例(如总业主50%参与投票,其中同意票过半),则未投票不影响结果;但若实际投票数不足法定比例(如仅40%参与),则决议无法通过,未投票票数无论视为同意还是弃权,均无法补足比例。
  • 地方性法规倾斜:若未投票视为同意多数意见,可能降低决议通过门槛;若视为弃权,则可能提高通过难度。例如,总业主100人,实际投票40人(同意25人、反对15人),若未投票60人视为同意,则同意票达85人(远超半数);若视为弃权,则同意票仅25人(不足半数),决议不通过。

关键点:未投票的“默认倾向”直接影响决议结果,需以地方性法规或议事规则为准。

3. 相关法律规定

  • 《民法典》第278条:明确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规则,要求“参与表决”的业主达到法定比例(如双过半或双三分之二),但未直接规定未投票票数的处理方式。
  • 《物业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采用集体讨论或书面征求意见形式,但未涉及未投票票数的计算。
  • 地方性法规:如《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明确“未参与投票的业主,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则未明确规定,需依议事规则处理。

总结:未投票票数的计算及对决议的影响,需以地方性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为依据。若您面临具体决议争议,建议提供所在城市及决议事项细节,我可进一步分析当地规则并给出针对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