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已经调解结束了也签订了调解书可以作废吗-王永刚律师|法行宝
2026-04-03 行政纠纷

公安机关调解结束后签订的调解书,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随意作废的,但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撤销或确认无效。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1. 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 公安机关主持下的调解,一旦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调解书,该调解书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这意味着,除非存在法定情形,否则双方应当履行调解书中的约定。
  2. 调解书可撤销或确认无效的情形:

    • 欺诈、胁迫:如果一方在签订调解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导致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调解书,那么受欺诈或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调解书。
    • 重大误解:如果双方对调解书的内容存在重大误解,且这种误解影响了调解书的公正性和合理性,那么双方或一方也有权请求撤销调解书。
    • 显失公平:如果调解书的内容明显不公平,如一方承担的责任远大于其应承担的责任,而另一方则获得了不正当的利益,那么受损害方也有权请求撤销调解书。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调解书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调解书自始无效。
  3. 申请撤销或确认无效的程序:

    • 如果您认为调解书存在上述可撤销或确认无效的情形,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请求撤销或确认调解书无效。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调解书存在可撤销或确认无效的情形。
  4. 调解书作废后的法律后果:

    • 如果调解书被撤销或确认无效,那么双方之间的纠纷将恢复到调解前的状态,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重新主张自己的权利。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调解书被撤销或确认无效是由于您的过错导致的,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议:

  • 在签订调解书前,务必仔细阅读调解书的内容,确保自己完全理解并同意其中的约定。
  • 如果对调解书的内容存在疑问或不确定的地方,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 如果发现调解书存在可撤销或确认无效的情形,应当及时采取行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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