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书十日内答复是工作日么-成忠昇律师|法行宝
2026-04-03 行政纠纷

行政复议书中规定的十日内答复,指的是工作日,而非自然日。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这里的“十日”明确指的是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二、工作日与自然日的区别

  • 工作日:通常指周一至周五,这是正常的工作时间,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在计算行政复议答复时间时,应从被申请人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的次日起开始计算,连续计算十个工作日。如果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 自然日:包括一年中的所有日子,如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如果按照自然日计算,可能会因节假日等因素导致被申请人无法按时提交答复,从而影响行政复议的公正性和效率。

三、实际计算方式

在实际操作中,行政复议答复时间的计算应严格遵循工作日制度。例如,如果被申请人在周一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那么从周二开始计算十个工作日,期间如果遇到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这样计算可以确保被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答复材料,并保障行政复议程序的顺利进行。

四、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虽然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答复期限为十个工作日,但法律也可能因修订或特别规定而有所变化。例如,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可能会延长或缩短答复期限。然而,就当前有效的法律规定而言,并未普遍规定除十个工作日外的其他答复期限。此外,在行政复议实践中,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的计算方式可能会有所调整,但这并不直接影响被申请人的答复期限,除非有特别规定或行政复议机关决定延期。

建议:在申请行政复议或作为被申请人准备答复时,务必注意期限的计算方式,特别是“十日”为工作日的规定。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