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补正通知10日内补正是10个工作日还是-李泽宇律师|法行宝
2026-01-28 行政纠纷

行政复议补正通知中要求的10日内补正,指的是10个工作日,而非自然日。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虽然直接条款可能并未明确提及“工作日”或“自然日”,但结合行政复议程序的实践以及行政效率的考量,行政复议机构在处理复议申请时,通常采用的是工作日计算方式。特别是当涉及到被申请人提出书面答复、提交证据等期限时,更倾向于理解为工作日,以确保行政复议程序的顺利进行和行政效率的提升。此外,在类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中,明确指出了“十日”为工作日,这也为理解行政复议补正通知中的期限提供了参考。

二、工作日与自然日的区别

  • 工作日:通常指周一至周五,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这是行政机关正常办公的时间,也是计算行政程序期限的常用方式。
  • 自然日:包括一年中的所有日子,如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如果采用自然日计算,可能会因节假日等因素导致期限延长,影响行政效率。

三、实际计算方式

在计算行政复议补正通知的期限时,应从收到补正通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连续计算十个工作日。如果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这样的计算方式既保证了行政复议程序的顺利进行,又兼顾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四、建议与注意事项

  1. 及时补正:收到行政复议补正通知后,应尽快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补正申请,以免错过期限。
  2. 确认期限:如果不确定补正期限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可以向行政复议机构咨询确认,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
  3. 保留证据:在提交补正申请时,应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如邮寄凭证、提交记录等,以备后续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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