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10日内是10个工作日吗-张敬辉律师|法行宝
2025-09-24 行政纠纷

行政复议中的10日并非统一指10个工作日,而是根据具体情境有所区别。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行政复议中的不同期限规定

  1. 五日与七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这里的“五日”指的是工作日。
    • 同样,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若涉及其他短期期限(如七日),也通常应理解为工作日,以确保行政程序的顺利进行,避免因节假日导致公众丧失期限利益。
  2. 十日: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八条中,规定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此处的“十日”指的是工作日。
    • 然而,也存在特殊情况。例如,在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表述不清楚时,行政复议机关会要求申请人补正,并自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交补正材料。此处的“十日”是自然日,包括周末和法定节假日,起始日从申请人收到补正通知的次日开始计算,结束日即使为法定节假日或周末也依然计算在内,不会顺延。

二、工作日与自然日的区别

  • 工作日:通常指周一至周五,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在行政复议等行政程序中,使用工作日计算期限可以确保行政程序的连续性和效率。
  • 自然日:包括一年中的所有日子,如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补正材料期限,可能使用自然日计算,以给予申请人更充足的时间准备材料。

三、实际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 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务必注意期限的计算方式。特别是当涉及“十日”期限时,要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条文,明确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 对于其他法律中的期限规定,也应仔细查阅相关条文,确保按时提交相关材料或履行相关义务,避免因误解而导致不必要的法律后果。

建议:在涉及行政复议等行政程序时,若对期限计算方式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