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结束后发现假释期内犯罪-翟芳桐律师|法行宝
2026-04-03 刑事辩护

假释结束后发现假释期内犯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并将前罪未执行的刑罚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最终收监执行相应的刑罚。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撤销假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假释期间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因为假释的适用前提是犯罪分子有悔罪态度且不再危害社会,而在假释考验期内犯罪显然违背了这一前提。

二、对新罪进行审判

对于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所犯的新罪,司法机关需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这一步骤确保了新罪的认定和处理符合法定程序,保障了犯罪分子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公正。

三、数罪并罚

撤销假释后,需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并将前罪未执行的刑罚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具体规则如下:

  1. 有期徒刑并罚:

    • 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外,应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 有期徒刑的总和刑期有限制,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例如,若前罪剩余刑期为4年,新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则数罪并罚后,酌情决定的执行刑期应在3年至7年之间,但最高不超过25年(在此例中实际不会达到25年上限)。
  2. 附加刑并罚:

    • 若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 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四、执行刑罚

最后,根据数罪并罚的结果,确定犯罪分子应执行的刑罚,并将其收监执行。这一步骤确保了刑罚的正确执行,维护了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五、举例说明

假设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执行6年后被假释,假释考验期为剩余的4年。在假释考验期第3年,甲又犯盗窃罪。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其在考验期内的盗窃行为。此时,处理流程如下:

  1. 撤销甲的假释;
  2. 对甲的盗窃罪进行审判,假设判处有期徒刑3年;
  3. 将甲抢劫罪剩余的4年刑期与盗窃罪的3年刑期进行数罪并罚,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如5年);
  4. 根据数罪并罚的结果,将甲收监执行5年的刑罚。

六、特别提醒

  • 假释并非适用于所有罪犯,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申请假释,如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且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等。
  • 对于累犯以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则不得假释。

综上所述,假释考验期内犯罪的处理方式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通过撤销假释、对新罪进行审判、数罪并罚并执行相应的刑罚,既惩罚了犯罪分子的违法行为,也维护了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