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三龄两历”中的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问题,这是一个涉及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重要环节。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参加工作时间认定的相关要点:
一、参加工作时间认定的基本原则
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主要依据干部人事档案中的相关材料,包括更改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入伍时间批注、插队证明材料、“三龄”审核认定表,以及转正定级材料、招工审批表、入伍审批表等各类审批表和登记表。这些材料是判断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重要依据。
二、不同情况下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
公务员录用:以公务员录用审批(备案)表为准。
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大中专毕业生:以报到证(派遣证)和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为准。
招工:以招工审批表或职工登记表为准。对于不同时间段招用的劳动者,还有具体的认定细则,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施行前后的不同认定方式。
参军入伍:以应征入伍登记表为准,未满18周岁参军入伍的,工作时间从批准其参军入伍时间算起。
知青插队:以下乡知识青年的有关审批材料或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为准,参加工作时间从下乡插队之日算起。
企业聘用:以劳动合同书为准。对于在人才市场、劳务市场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人员,可依据其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确定参加工作时间。
三、特殊情况的认定
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其参加工作时间从本人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算起,认定依据为民办教师有关审批材料或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工人参加普通大中专院校考试上学毕业后重新派遣:正式工以招工时间为准,合同工或长期临时工从毕业分配工作后到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
就业报到证(派遣证)与《转正定级表》记载时间不一致:一般以《转正定级表》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为准。
四、参加工作时间真实性的判断
在认定参加工作时间时,还需注意判断其真实性。主要查看是否涂改最早参加工作材料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是否伪造最早参加工作材料。对参加工作时间真实性存疑的,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包括查阅档案材料和实地调查等。
五、注意事项
在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时,“参加工作时间”栏应按照上述认定办法填写正确的参加工作时间,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