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家庭成员之间关于约定监护人的协议属于什么案由-陈亚杰律师|法行宝
2026-03-25 婚姻家庭

关于您提出的“撤销家庭成员之间关于约定监护人的协议属于什么案由”的问题,这通常涉及到的是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由。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家庭成员之间关于约定监护人的协议,其本质是确立了某一家庭成员作为另一家庭成员(尤其是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然而,当这个约定的监护人未能履行其监护职责,或者存在其他法定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时,相关个人或组织就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监护人的资格。

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由,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监护制度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如果监护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1. 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 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3. 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在您所描述的情境中,如果家庭成员之间约定的监护人未能履行其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或者存在其他法定撤销情形,那么相关个人或组织(如其他家庭成员、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等)就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诉讼。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被监护人的实际情况、监护人的履职情况、其他家庭成员或组织的意见等因素,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来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判决撤销原监护人的资格,那么会同时指定新的监护人来履行监护职责。

举例来说,如果父母离婚后约定由一方抚养孩子并担任监护人,但该方后来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孩子处于危困状态,那么另一方或其他相关个人或组织就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方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新的监护人。

综上所述,撤销家庭成员之间关于约定监护人的协议,其案由主要是撤销监护人资格。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被监护人的实际情况和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来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