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挂靠服务费交了,不给做运单是否违法”的问题,这需要从多个角度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挂靠经营本身在某些情境下可能涉及非法转让经营许可或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件的问题。根据交通部的部门规章,如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等,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企业若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船舶“挂靠”,并因此收取费用,这种行为可能被视为非法转让经营许可的违法违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行业规定,也可能触犯了法律。
接下来,我们针对您提到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已经支付了挂靠服务费,但对方却未按照约定为您制作运单,这首先构成了合同违约。在正常的商业交易中,支付费用后应获得相应的服务或产品,这是基本的商业原则。因此,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对方的行为是违法的,您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或赔偿损失。
然而,如果挂靠行为本身是非法的,即您或对方通过挂靠来规避法律或行业规定,那么这种合同可能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您支付了服务费,也可能因为合同无效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特别是当挂靠行为涉及非法转让经营许可或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件时,这种非法性会更加明显。
此外,我们还需要考虑的是,如果对方未制作运单是因为您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或其他非对方原因导致的,那么对方可能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这种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并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来确定。
综上所述,如果挂靠行为本身合法,且您已支付服务费但对方未制作运单,那么对方的行为构成合同违约,您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但如果挂靠行为本身非法,那么合同可能无效,您可能无法获得法律保护。因此,我建议您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先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了解挂靠行为的合法性以及您的具体权益和义务。同时,也建议您在未来的商业交易中,务必确保所有行为都符合法律和行业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