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多少税额可以不起诉的问题,实际上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税额标准来决定是否起诉。是否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进行起诉,取决于多个因素的综合考量,包括犯罪事实、证据情况、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社会危害程度以及是否积极补缴税款等。
首先,从法律规定上来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违法行为,无论税额大小,都可能面临法律责任。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检察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起诉。如果虚开金额较小,且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或者已经积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未造成实际损失,那么检察机关可能会考虑作出不起诉决定。
其次,检察机关在决定是否起诉时,还会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是否初犯、是否积极配合调查等因素。如果犯罪嫌疑人非出于骗取国家税款故意,而是因经营管理不善或对税收政策理解有误导致的虚开,且及时纠正并配合调查,那么也可能获得不起诉的处理。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也可能仍需承担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税务机关可能对虚开发票行为进行处罚,并要求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因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人应该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后果,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承担责任,以减轻可能的法律后果。
总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大小并不是决定是否起诉的唯一因素。检察机关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作出决定。因此,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人来说,最重要的是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承担责任,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来争取有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