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和非工伤怎么界定-谢超燕律师|法行宝
2026-03-23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工伤和非工伤的界定,这确实是一个涉及职工权益的重要问题。下面我将从工伤的认定原则、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视同工伤的情形以及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这几个方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工伤的认定主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 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管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都须依照法律法规对受伤害的职工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工伤保险的一项基本原则,旨在保障职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能够获得及时的补偿。

  2. 无责任补偿原则:又称无过失补偿,指工伤事故发生后,无论职工在事故中有没有责任,都应依法得到补偿。这一原则体现了工伤保险的特殊性和对职工权益的充分保障。

  3. “工作原因”推定原则:在职工受伤原因不明确的情况下,为了更好地保障职工权益,可适用“工作原因”推定原则。即在排除所受伤害是非工作原因的情况下,推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应认定为工伤。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患职业病的;
  •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此外,还有一些情形视同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包括: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然而,也有一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

  • 故意犯罪的;
  • 醉酒或者吸毒的;
  • 自残或者自杀的。

在这三种情况下,职工虽然在工作中伤亡,但其伤亡与工作不具有因果关系,其行为具有主观故意性和社会危害性,因此不属于工伤保险保障范围。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清晰、详细地了解工伤和非工伤的界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