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权利义务均以结清的含义-魏正才律师|法行宝
2025-05-15 合同纠纷

“各项权利义务均已结清”这一表述,在法律上通常意味着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按照合同的约定,完全履行了各自所承担的义务,并且享受了各自所享有的权利。换句话说,就是合同项下的所有事项都已经处理完毕,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未了结的权利义务关系。

具体来说,这一表述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1. 合同义务已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双方应履行的义务,如支付货款、交付货物、提供服务等,都已经按照约定完成。没有哪一方存在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情况。

  2. 合同权利已享受:合同中所赋予双方的权利,如收取货款、接收货物、享受服务等,也都已经得到实现。双方都没有因为对方未履行合同义务而遭受损失或未能享受合同权利。

  3. 无遗留问题:合同项下的所有事项都已经处理完毕,没有留下任何未解决或未了结的问题。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因合同而产生的争议或纠纷。

  4. 法律关系终止:随着各项权利义务的结清,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也随之终止。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否则双方将不再受该合同的约束。

举例来说,如果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出售一批货物给乙方,乙方支付相应的货款。当乙方按照约定支付了全部货款,甲方也按照约定交付了全部货物,并且双方都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或投诉时,就可以说“各项权利义务均已结清”。此时,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就终止了,双方都不再受该合同的约束。

总之,“各项权利义务均已结清”是合同履行完毕的一个重要标志,意味着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已经圆满结束。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