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一般不算贪污,但可能涉及其他法律责任或单位内部纪律处分。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角度
贪污罪要求行为人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且通过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手段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若损坏单位财物的人并非国家工作人员(如普通企业员工),或其未将罚款据为己有(如罚款本应上交单位但未交),则不符合贪污罪的主体或客观要件,不构成贪污。
民事赔偿与单位纪律角度
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角度
若行为人故意损坏财物且数额较大(如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可能构成该罪;若通过欺骗手段逃避赔偿(如伪造证据证明已赔偿),可能涉嫌诈骗罪。但这些罪名与贪污罪无关,需根据具体行为定性。
建议: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身份、损坏金额、主观意图等),可向我补充说明,我会为您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