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事业单位人员想辞去内设机构负责人职务做普通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
若事业单位人员与单位之间有明确的职务任免约定或规定:
- 情况分析:如果事业单位人员与单位之间在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单位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了职务任免的条件、程序或双方的权利义务,那么人员想辞去内设机构负责人职务,应遵循这些约定或规定。若约定或规定中明确规定了人员可以提出辞职并单位应予以同意,或规定了单位不同意辞职的合法情形及程序,则单位不同意是否合法需根据具体约定或规定来判断。
- 法律建议:在此情况下,建议人员首先查阅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单位规章制度中关于职务任免的相关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认为单位不同意辞职的行为违反了约定或规定,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或依据相关规定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若事业单位人员与单位之间没有明确的职务任免约定或规定:
- 情况分析:在没有明确约定或规定的情况下,事业单位人员想辞去内设机构负责人职务,通常应视为其个人职业发展的选择,单位一般无权强制要求其继续担任该职务。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单位必须无条件同意人员的辞职请求。单位可能从工作安排、人员配置等角度出发,对人员的辞职请求进行审慎考虑。
- 法律建议:在此情况下,建议人员与单位进行充分沟通,说明辞职的原因和意愿,并尝试协商达成一致。如果单位仍然不同意辞职,人员可以考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单位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保留好相关证据。若单位在收到辞职申请后未在合理期限内作出答复或拒绝答复,人员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额外提醒:
-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事业单位人员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单位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 与单位进行沟通时,应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或过激的行为。
- 如果对法律程序或相关规定不熟悉,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或咨询。
如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