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在您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对方住院花费的7200元医疗费,需先由交强险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全额赔付,超出部分再按责任比例分担。以下是具体分析:
交强险优先赔付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有责情况下)。对方住院花费的7200元未超过该限额,因此首先由您的交强险在限额内全额赔付,无需按责任比例划分。若对方还有其他医疗费用(如后续治疗费、康复费等),累计超过1.8万元的部分,才需按责任比例分担。
超出交强险限额后的责任分担
若对方总医疗费用超过1.8万元,超出部分需按事故责任比例分担。您承担主责,通常按70%比例赔偿(具体比例需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例如:
其他赔偿项目的处理
若对方除医疗费外,还主张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需提供医院证明或鉴定意见),这些费用属于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范围,同样优先由交强险赔付,超出部分再按责任比例分担。例如:
建议行动:
如有进一步疑问(如具体责任比例、赔偿项目计算等),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