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承包矿井并签订合同之前,您需要办理一系列的手续以确保合规性和安全性。以下是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整理出的详细步骤:
一、申请协议出让矿业权(如适用)
提出申请:
- 向登记机关提交协议出让的书面申请,并附上矿业权协议出让可行性论证报告。
- 若涉及采矿权,还需提交经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
- 若井巷工程、露天矿山剥离范围超出采矿权范围,需提交符合安全设施设计的相关证明材料。
县级政府组织核查:
- 登记机关初审申请资料后,通知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提请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核查。
- 核查内容包括拟申请协议出让的范围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是否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叠,以及周边范围是否存在废弃矿山、已关闭矿山、历史违法采矿等情况。
专家论证:
- 登记机关收到县级人民政府的核查意见后,通知提交《矿业权协议出让可行性论证报告》。
- 组织地质、采矿、矿山安全生产等专家进行论证,确保论证工作全面、深入。
公示与集体研究确定:
- 专家论证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经公示无异议的,登记机关召开专题会议审查,形成会议纪要。
二、确保矿井合法性与托管条件(如涉及托管)
矿井合法性:
- 确保矿井是合法生产、建设煤矿,生产煤矿必须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建设煤矿必须取得采矿许可证及准予建设的相关手续。
托管条件审查(如适用):
- 若矿井涉及托管,承托单位应为证照合法有效、具有法人资格的大型国有煤炭企业或具有煤矿生产专业化运营管理经验的单位。
- 承托单位应具有相应灾害类型矿井的安全管理经验和业绩(如托管灾害严重矿井)。
- 托管合同或协议应明确托管方式、时间和内容,以及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权利、义务等。
三、签订合同前的其他准备
资金与安全投入:
- 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投入矿井的生产和安全,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组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 若涉及托管,承托单位应组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相关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等相关规章制度。
教育与培训:
- 强化对矿井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四、签订合同与办理登记
签订合同:
- 对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协议出让的项目,由登记机关与矿业权人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
-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缴纳等。
办理登记:
- 受让人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相关手续。
五、报告与监管
报告所在地政府:
- 若涉及托管,托管合同或协议应书面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或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并抄送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接受监管与监察:
- 矿井应接受地方政府及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 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按照相关法规对矿井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综上所述,承包矿井并签订合同前需要办理的手续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申请协议出让矿业权、确保矿井合法性与托管条件、签订合同前的其他准备、签订合同与办理登记以及报告与监管等。建议您在办理过程中仔细阅读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确保每一步都符合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