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孩子二十岁了,父母还有义务必须供养上学吗”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法律和实际情况两个角度来详细分析。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对于已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除非他们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否则父母不再承担法定的抚养义务。这里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主要指的是仍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客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显然,对于已经20岁且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子女,他们并不属于这一范畴,因此父母在法律上没有必须供养他们上学的义务。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父母出于亲情和道义上的考虑,会选择继续资助子女完成高等教育。这种资助并非法律上的强制要求,而是基于父母对子女的关爱和期望。如果父母有经济能力且愿意继续支持子女上学,这无疑是对子女成长和发展的巨大帮助。但如果父母经济条件有限或出于其他原因不愿继续资助,子女也应予以理解和尊重。
对于已经成年的子女来说,他们应该树立自强意识,积极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和困难。如果确实需要经济上的支持来完成学业,他们可以考虑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参与勤工俭学等方式来减轻家庭负担。同时,他们也可以通过努力学习、提升自身能力来争取奖学金等荣誉和奖励,从而为自己的学业和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综上所述,从法律层面来看,父母对已经20岁且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子女没有法定的供养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父母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意愿选择是否继续资助子女上学。作为成年子女,他们应该树立自强意识,积极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和困难,并通过自身努力来完成学业和提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