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并没有供养子女上大学的法定义务。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然而,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定义,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第四十一条有明确规定,指的是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由此可见,成年在读大学子女并不属于这一范畴,即父母对成年在读子女不具有给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其次,从实际案例来看,也有法院驳回了成年子女要求父母支付大学期间费用的诉讼请求。例如,在于某1的案例中,原告已年满十八周岁,现处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法院认为其不属于法律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驳回了其要求被告于某给付学费、生活费等费用的诉讼请求。
然而,尽管父母没有供养子女上大学的法定义务,但在我国的人情伦理及社会传统习惯中,大多数具有经济能力的父母还是愿意在经济上支持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这种支持更多是基于亲情和道义,而非法律强制。
综上所述,父母并没有供养子女上大学的法定义务。作为成年子女,应该学会自立自强,靠自己的能力完成学业。同时,也要体谅父母的不易,珍惜他们的付出和支持。如果确实面临经济困难,可以通过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等方式来减轻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