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劳动关系期间可以停发工资吗-周静律师|法行宝
2026-03-18 劳动纠纷

确认劳动关系期间原则上不可以停发工资,但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劳动关系已明确建立但未签订书面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即使未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劳动者实际提供了劳动(如打卡记录、工作成果、同事证言等可证明),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工资。若用人单位以“未签合同”为由停发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主张双倍工资差额,并要求补发工资。

  2. 劳动关系存在争议(如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
    若双方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争议(例如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是“临时工”“合作方”等),需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确认劳动关系。在此期间:

    • 劳动者已实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工资,争议不影响工资发放义务;
    • 劳动者未提供劳动(如停工待岗):需分情况处理:
      • 若因用人单位原因停工(如经营困难),需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生活费;
      • 若因劳动者原因(如旷工),用人单位可依据规章制度扣发工资,但需符合合法程序(如经民主程序制定、公示等)。
  3. 特殊情形:劳动者主动申请确认劳动关系
    若劳动者主动申请仲裁/诉讼确认劳动关系(如为补缴社保、主张经济补偿等),但未实际提供劳动(如已离职),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工资。但若劳动者在确认劳动关系期间仍在职并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

建议:

  • 对劳动者:若用人单位停发工资,可收集考勤、工作记录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补发工资;
  • 对用人单位:若对劳动关系存疑,应通过合法程序(如仲裁)确认,而非直接停发工资,否则可能面临支付工资、赔偿金等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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