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黄兴菊律师|法行宝
2026-07-14 劳动纠纷

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一般不得解除劳动关系,但劳动者存在特定严重过错时除外。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1.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因工受伤处于停工留薪期时,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对工伤职工的特殊保护,旨在保障其治疗和康复期间的权益。例如,若劳动者因工受伤需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单方解除合同,将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2N)或恢复劳动关系。

  2. 用人单位可解除的例外情形
    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过错(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用人单位仍可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需注意:

    • 举证责任:用人单位需证明劳动者过错达到“严重”程度,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 程序合规:解除程序需符合法律规定(如通知工会、送达解除通知等),否则仍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3. 劳动者主动解除的情形
    若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因个人原因辞职),法律不禁止,但需注意:

    • 工伤待遇不受影响:劳动者仍可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
    • 经济补偿:若因用人单位过错(如未提供劳动保护)导致劳动者辞职,劳动者可主张经济补偿(N)。

建议:

  • 对用人单位而言,停工留薪期内应避免单方解除合同,除非劳动者存在严重过错且证据充分;
  • 对劳动者而言,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或恢复劳动关系;若主动辞职,需谨慎评估工伤待遇及经济补偿问题。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场景下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