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离职按哪天算-姜世鹏律师|法行宝
2026-03-18 劳动纠纷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职日期,通常以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并送达劳动者之日为准。不过,具体离职日期的确定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情况讨论如下:

  1. 用人单位有明确规章制度
    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旷工达到一定天数即构成严重违纪,并可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明确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送达方式(如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等),则离职日期一般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送达劳动者之日。例如,公司规定旷工3天视为自动离职,员工在第3天旷工后,公司于当日发出解除通知并送达员工,则离职日期为通知送达之日。

  2. 用人单位无明确规章制度,但事实清楚
    若用人单位虽未在规章制度中明确旷工解除的具体天数,但劳动者旷工事实清楚(如连续多日未到岗且无合理理由),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此时,离职日期同样以解除通知送达劳动者之日为准。但需注意,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劳动者旷工事实及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

  3. 劳动者对解除有异议,引发争议
    若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有异议,并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则离职日期的确定可能需以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为准。例如,仲裁或法院认定用人单位解除行为违法,则劳动合同可能被恢复,离职日期需重新确定;若认定解除合法,则离职日期仍为解除通知送达之日。

温馨提示:

  •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确保规章制度合法有效(如经民主程序制定、已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并留存劳动者旷工的证据(如考勤记录、请假记录、沟通记录等)。
  • 劳动者若对解除有异议,应及时收集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同事证言等),并在法定期限内(通常为1年)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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