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是否应支付营养费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取决于保险合同条款、事故责任认定及伤者实际需求,以下分情况说明:
交强险范围内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通常为1.8万元)包含“合理的医疗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若伤者能证明营养费属于“必要且合理”的支出(如医嘱注明需加强营养、营养期鉴定报告等),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医疗费用限额内赔付。但需注意:若医疗费用总额已超限额,营养费可能按比例受偿。
商业险范围内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赔付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若合同中明确将“营养费”列入赔偿项目,且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如非免责情形),保险公司应赔付;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则可能引发争议。
建议步骤:
责任认定影响
若伤者无责或次责,营养费由对方保险公司按责任比例赔付;若伤者全责,则自身车辆的座位险(如投保)可能覆盖部分费用,但需以合同约定为准。
关键证据清单:
温馨提示:若保险公司拒赔,可先协商要求出具书面拒赔通知,再通过诉讼或仲裁主张权利。如有具体案情或合同条款需要分析,欢迎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