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父亲已故多年,八十五岁老母亲全瘫在床十二年,已婚女儿护理,国家是否应该发护理费”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生活困难失能老人的护理补贴政策。以下是根据相关政策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国家对于生活困难的失能老人是有一定的护理补贴政策的,但具体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以及补贴标准,会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有所差异。
一、申请条件
一般来说,申请生活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失能老人定义:失能老人通常指的是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分析,在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等6项指标中有四项(含)以上不能独自完成,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
生活困难条件:生活困难的失能老人可能包括城乡低保或退出低保不满12个月对象中的失能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失能老人、低收入对象中的失能老人,以及在申请之前12个月内享受过临时救助或医疗救助家庭中的失能老人等。
二、申请材料
申请生活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会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情况和政策制定而有所不同。例如,某些地区可能规定每人每月发放一定金额的护理补贴,如260元等。但具体金额需要参照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
四、针对您母亲的情况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的母亲已经85岁高龄,且全瘫在床十二年,显然符合失能老人的定义。如果您的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生活困难的标准(如属于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等),那么您的母亲是有可能申请到生活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的。
五、建议行动
综上所述,国家对于生活困难的失能老人是有一定的护理补贴政策的,但具体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以及补贴标准需要参照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并祝愿您的母亲健康长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