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个人无权直接决定给个人派发工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
若村支书以村委会名义且符合程序派发工资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工资发放标准)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若村支书作为村委会负责人,按照法定程序(如召开会议表决、公示等)为村民或工作人员发放工资,且资金来源于村集体经济或财政拨款,则属于合法行为。例如:村委会聘请的保洁员、临时工作人员,经合法程序确定报酬后发放工资。
若村支书未经程序擅自派发工资
若村支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擅自以个人名义或村委会名义决定给特定个人发放工资,可能涉及以下违法情形:
若村支书以个人财产派发工资
若村支书用自己的钱给个人发放工资(例如私人雇佣帮工),属于民事雇佣关系,需签订书面合同并依法纳税。但需注意: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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