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里免责条款约定犯罪行为免责保险人能够免除说明义务吗-傅炼凯律师|法行宝
2026-03-16 经济纠纷

保险合同里免责条款约定犯罪行为免责的,保险人不能免除说明义务。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律规定层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这是保险人的法定义务,旨在保护投保人的知情权,确保其在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基础上作出决策。
    • 犯罪行为免责条款虽然涉及特殊情形,但同样属于免责条款的范畴,因此保险人仍需履行说明义务。
  2. 合同公平原则层面:

    • 保险合同是双方自愿订立的民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如果保险人可以因免责条款涉及犯罪行为就免除说明义务,那么投保人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不合理的风险,这违背了合同公平原则。
    • 保险人通过明确说明犯罪行为免责条款,可以使投保人更加谨慎地考虑自己的行为,从而减少因犯罪行为导致的保险事故,这也有利于维护保险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3. 实际操作层面:

    • 在实际操作中,保险人通常会通过在保险合同中设置专门的免责条款部分,并对犯罪行为免责条款进行加粗、加黑或使用其他醒目方式提示投保人注意。同时,保险人还会在投保时向投保人详细解释该条款的含义和后果,以确保投保人充分理解。
    • 如果保险人未履行说明义务,那么该免责条款可能因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公平原则而被认定为无效。这意味着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不能依据该免责条款拒绝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