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坐过牢的是否属于就业困难人员”这一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地区政策和个人的实际情况。
首先,从一些地区的政策来看,刑满释放人员确实有可能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例如,在天津市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中,刑满释放、戒毒康复后一直未就业的人员,在满足其他条件(如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未实现就业等)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然而,在其他地区或不同的政策环境下,对于刑满释放人员是否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可能会有所不同。有些地方可能更侧重于考虑个人的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或连续失业时间等因素来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此外,即使刑满释放人员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也并不意味着他们就能立即获得就业机会或享受相关政策扶持。他们仍然需要积极寻找工作,参加职业培训,提升自己的就业能力,并符合相关政策的具体要求才能享受相应的扶持措施。
概括起来,坐过牢的人是否属于就业困难人员,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它取决于具体的地区政策、个人的实际情况以及是否满足相关政策的具体要求。如果您或您认识的人有这方面的需求,建议咨询当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更具体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