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对法院委托的鉴定意见不服,而自己又委托做的鉴定意见书内容完全相反的情况,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寻求解决:
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
-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或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 申请流程:您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如举证期限内)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的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据支持。法院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准许。
- 注意事项:若原鉴定意见存在明显问题,如鉴定程序违法或鉴定依据不足,重新鉴定的申请更有可能被法院准许。同时,您应确保新鉴定的机构和鉴定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以提高新鉴定意见的可信度。
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并进行质证: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 申请流程:您需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鉴定人出庭作证。鉴定人出庭后,您可以对其发问,质疑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公正性等。
- 质证要点:在质证过程中,您可以重点审查鉴定人的资质、鉴定程序的合法性、鉴定依据的充分性等方面,以发现原鉴定意见可能存在的问题。
提供相反证据反驳鉴定意见:
- 操作方式:您可以自行或委托专业人员收集能证明原鉴定意见错误或不合理的证据。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其他权威机构的相反鉴定意见、专家书面意见、相关文献资料等。
- 在庭审中运用:在庭审过程中,您需要出示这些相反证据,并说明其与原鉴定意见的矛盾和冲突。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证据和陈述,对原鉴定意见的可信度进行判断。
向上级法院申请监督或再审:
- 上诉阶段:若一审法院采信了有争议的鉴定意见,您可以在上诉状中详细论证其错误性,并提供新证据支持主张。二审法院可能直接改判或发回重审。
- 再审程序:判决生效后,若您发现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鉴定(如发现鉴定人受贿等违法行为),您可以通过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或向同级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来寻求救济。
投诉举报违规鉴定行为:
- 投诉目的:若您认为原鉴定过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鉴定人超范围执业、伪造数据等),您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以纠正鉴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 投诉程序:您需要向相关司法行政机关提交投诉材料,详细说明问题并提供证据支持。司法行政机关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并可能给予鉴定机构或鉴定人相应的行政处罚。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我建议您注意以下几点:
- 留存证据:在整个过程中,务必注意收集和留存与鉴定相关的所有证据材料,包括鉴定报告、沟通记录、新收集的证据等。
- 遵守程序:合理合法地表达异议和诉求,遵守法律程序,避免采取过激或非法手段。
- 综合运用: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上述多种法律手段,以达到最佳的法律效果。例如,在申请重新鉴定的同时,也可以准备质证材料和相反证据,以备庭审时使用。
最后,我强调一点:鉴定意见在诉讼中往往具有关键作用,但并非绝对不可推翻。只要您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就有可能说服法院采纳您的观点。因此,在面对此类问题时,请保持冷静和理性,积极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