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拆迁的房子回购房协议写了儿子的名字可以要回来吗-南辉律师|法行宝
2026-03-13 拆迁安置

结论:能否要回写了儿子名字的回购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涉及协议性质、是否存在法定撤销或变更情形等因素,以下分情况说明。

  1. 若回购房协议属于赠与性质

    • 一般情况: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果回购房协议明确是您将房屋赠与儿子,且已经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如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等),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讲,赠与行为已经完成,房屋所有权已转移至儿子名下,您一般不能随意要回。
    • 特殊情况:如果存在以下法定撤销赠与的情形,您可以要回房屋:
      •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例如儿子对您有殴打、虐待等行为,严重伤害了您的身心健康。
      •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如果儿子对您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却不履行赡养义务,如不提供生活费用、不照顾您的生活起居等。
      •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若在赠与协议中,您与儿子约定了某些义务,如儿子需要承担房屋的某些维修责任等,而儿子不履行这些义务。
  2. 若回购房协议属于买卖性质

    • 协议有效且无其他特殊情况:如果回购房协议是您与儿子之间以买卖的形式签订的,即儿子支付了相应的购房款,您将房屋出售给儿子,且协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那么房屋所有权已经合法转移至儿子名下,您不能随意要回房屋。
    • 存在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情形:
      • 合同无效情形:如果签订买卖协议时,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该买卖协议无效,您可以主张要回房屋。
      • 合同可撤销情形:若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例如,儿子通过欺骗手段让您签订了买卖协议,您可以申请撤销该协议,从而要回房屋。
  3. 若回购房协议存在其他特殊约定

    • 如果回购房协议中有关于房屋所有权变更的特殊约定,例如约定在一定条件下您可以收回房屋,如儿子违反了某些特定的约定条款等,那么在符合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您可以依据协议约定要回房屋。

建议:您可以先梳理回购房协议的具体内容、签订过程以及相关的事实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如协议文本、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如果您认为符合上述可以要回房屋的情形,可以先与儿子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