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国家安全赦免后又危害国家安全算不算累犯-南辉律师|法行宝
2026-03-12 刑事辩护

结论:危害国家安全赦免后又危害国家安全的,构成累犯,具体来说是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

一、构成要件分析

  1. 前后两罪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 这是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特别累犯的首要条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是一类严重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等行为的犯罪。
    • 例如,前罪是因从事间谍活动危害国家安全被判刑,刑满释放(或赦免)后又实施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行为,由于前后两罪都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范畴,因此构成特别累犯。
  2. 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 “刑罚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不包括附加刑。比如,某人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当10年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即使剥夺政治权利还未执行完毕,也视为刑罚执行完毕。
    • “赦免”包括特赦和大赦,我国现行宪法只规定了特赦。如果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被特赦,那么从赦免之日起,就具备了构成特别累犯的时间条件之一。
  3. 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

    • 这与一般累犯不同,一般累犯要求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以内。
    • 而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无论何时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都构成特别累犯。例如,甲在20年前因危害国家安全罪服刑完毕,20年后又实施了新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依然构成特别累犯。

二、法律意义与后果

  1. 法律意义:

    • 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制度,体现了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的态度。这类犯罪严重破坏国家的安全和稳定,社会危害性极大。
    • 通过设立特别累犯,加重对这类再犯的处罚力度,有助于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和长治久安,起到威慑潜在犯罪分子,防止其再次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作用。
  2. 法律后果:

    • 对于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特别累犯的犯罪分子,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应当从重处罚。这意味着在量刑时,法院会考虑其累犯身份,对其判处比初犯更重的刑罚。

三、实际建议

  • 遵守法律:对于曾经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赦免的人,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再次触犯法律。
  •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面临法律问题或困惑,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 珍惜改过自新的机会:赦免提供了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被赦免的人应珍惜这次机会,积极融入社会,为国家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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