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残疾人就业困难,干了六年公益岗还能续吗”这个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和补贴期限。公益性岗位主要是为了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而设立的。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大龄、身有残疾、家庭生活困难、连续失业一年及以上等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对于这类人员,用人单位在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时,可以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但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不过,对于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这个补贴期限可以延长至退休。
接下来,针对您的情况,您已经作为残疾人(即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了六年。根据常规规定,补贴期限已经超过了最初的3年限制。但是,这里有一个特殊情况需要考虑:对于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政策上是允许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的,并且补贴期限会重新计算。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因此,对于您能否继续续签公益性岗位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是否仍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的条件,以及您所在地区或单位的具体政策执行情况。如果您仍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的条件,并且当地政策允许在补贴期满后再次安置,同时您之前的安置次数未超过2次,那么您是有可能继续续签公益性岗位的。
为了更准确地了解您的情况和获取相关政策信息,我建议您直接咨询您所在地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或相关部门,他们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政策给出更详细的解答和指导。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