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15是否算加班-张启阳律师|法行宝
2026-03-11 劳动纠纷

正月十五是否算加班,主要取决于该日是否属于法定节假日以及劳动者当天的工作状态。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 法定节假日的认定:

    • 正月十五,即元宵节,并非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法定节假日主要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元宵节并未包含在内。
  2. 加班的认定:

    • 如果正月十五当天是工作日: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工作,即构成加班。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支付加班费。具体来说,工作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 如果正月十五当天是休息日(如周末):且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同样构成加班。但此时,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安排劳动者补休,或者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不过,由于正月十五并非法定节假日,若当天是休息日且未安排工作,则劳动者不享有加班费或补休的权利。
    • 特殊情况: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另有约定,如将正月十五定为特殊工作日或休息日,并明确了相应的工资待遇,那么应按照约定执行。
  3. 实际操作建议:

    • 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正月十五当天被安排加班,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加班通知、考勤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应严格遵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确保劳动者的休息权得到保障。如果确实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正月十五当天加班,应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总结来说,正月十五是否算加班,取决于该日是否属于工作日或休息日,以及用人单位是否安排了劳动者工作。如果构成加班,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